西安市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有哪些?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71号)和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》(陕政办发〔2017〕15号)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:发展目标
(一)总体目标。
2018年底前培育、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,累计完成150万m²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,成功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。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%以上,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累计达到200万m²,逐年提高全市住宅建设项目全装修率。
(二)区域划分。
1.要点推进区域(项目):三环内区域和各开发区以及国家、省、市绿色生态城区为要点推进区域;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、拆迁安置房、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建设项目,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为重点推进项目。
2.积极推进区域(项目):三环外主城区和长安区、临潼区、阎良区、高陵区为积极推进区域。
3.鼓励推进区域(项目):户县、周至县、蓝田县为鼓励推进区域,主要在绿色生态居住小区、绿色生态城区和12层以下建设项目推进。
二、基本原则
坚持市场主导、政府推动。适应市场需求,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,形成良好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,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、协同配合,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。
坚持分区推进、逐步推广。根据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技术条件,划分要点推进区域(项目)、积极推进区域、鼓励推进区域,因地制宜、试点先行,循序渐进,及时总结经验,形成局部带动整体的工作格局。
坚持全方面设计、协调发展。把协同推进标准、设计、生产、施工、使用维护等作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有效抓手,推动各个环节有机结合,以建造方式变革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,带动建筑业整体水平的提升。
下一篇:建筑垃圾的资源化的关键是再生
上一篇:浅谈关于西安推进装配式建筑重点工作